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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更改孩子抚养权怎么做?变更抚养权迁户需要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来源: 苏州昆山婚姻律师   http://www.dtlhjcls.com/

  宋,珠海遗产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去法院更改孩子抚养权怎么做?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之后,有孩子的就会立刻解决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只要发现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的收入或者是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至于不很更好的抚养孩子的时候,是能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的。那么,去法院更改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呢一起来看看吧!

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2.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

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费变更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原告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因此,去法院更改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起诉的,而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从而能成功起诉,同时也方便法院作出最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如果还有抚养权方面的问题想知道,欢迎在线咨询。

变更抚养权迁户需要什么

一般来说,儿童在办理户籍时不必改变监护权。如果夫妻离婚,想要改变子女的户籍,一般夫妻可以协商,如果协商必须改变户籍而不改变抚养权也是可能的,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他们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类: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改变监护权,而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你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进行变更公证。在处理这种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离婚协议;

户口簿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变更托管权协议草案。

第二类:一般经协商后由双方变更儿童监护权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变更。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子女赡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变更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继续因严重疾病或因残疾无法抚养儿童而赡养儿童;

与儿童同住的一方没有义务支持或虐待儿童,或与儿童一起生活确实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的,对方有抚养的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如果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犯罪而通过劳动接受再教育、被捕、被监禁或在国外长期得不到直接支助。

离婚后,如果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抚养关系,或者如果孩子长大后有能力承认并建议与另一方同住,则应分别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更正,而是涉及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新情况。因此,这属于新的案件应该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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